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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覺得節日還是要過的。

節日之所以為節日,就是因為有特殊的意義存在,與其辯駁、排斥、視而不見都是無謂的。

也幸虧有過節日的習慣,我的記憶中多了好幾個小時候父母特地安排過聖誕節的片段。

開始的時候,床頭掛的長襪在聖誕夜的隔天早上,就會出現神秘小禮物。

我們會乖乖睡覺,期待著一覺醒來,睜開眼便迫不及待翻身把手探進襪子裡。

大一點知道了聖誕老公公=爸爸媽媽,但是有聖誕禮物的規矩卻不因此消失,只是換成了我們和爸媽去百貨公司一起選,等到聖誕夜隔天才打開來玩。

 

情人節當然也還是要過的。

以往都會找某間餐廳去吃特別的情人節套餐。自從去年的情人節開始,我們並沒有事先說好,卻很有默契的覺得好像沒過也不怎麼樣。

禮物也已經省卻了,大家對自己的狀況都很滿足,我不缺衣服他不缺皮帶。

只是,再怎麼簡單幸福,兩天前我還是問了他: 2/14耶,要怎麼過?

 

我們今天找了間沒去過的鐵板燒,當作慶祝。

鐵板燒並沒有推出情人節套餐,於是今天就像是平常日一樣地,打個小牙祭的平常日。

但還是有細微的地方。

出門前,我問了他今天我穿裙子好,還是褲子好;還有,今天我刷了睫毛。

而每次情人節(或是我們的紀念日),我總會刻意戴上他送的東西。今天是心型項鍊。

 

不管是不是吃了鐵板燒,或是做了甚麼,我覺得至少我把他的心意給帶著,就是過著一個情人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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